医院制定临床科室评审标准检查方案
10月19日至10月25日,为更好的落实《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中的标准要求,切实完成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的工作目标,评审办公室李岚主任与唐晓梅、孟志刚、张新颜、尚宏清、宋华伟、王瑞永6位医疗组组长经过多次深入探讨,完成了《评审标准医疗组公共部分考核方案》的制定工作。
《评审标准医疗组公共部分考核方案》将《细则》中涉及临床科室的全部条款,逐条按照检查科室资料、检查病历、检查科室执行情况三部分,细化具体检查内容。其中,检查科室资料、检查病历部分由各组组长及内审员负责完成,检查科室执行情况依条款不同,又分为笔试考核、提问科室医务人员、实地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等方式,由评审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完成。
各位组长仔细阅读《评审标准医疗组公共部分考核方案》后,均反映此方案对《细则》中临床科室公共部分的检查要点诠释详细,层次分明,可行性强。各位组长将于近期组织各科内审员学习《医疗组公共部分考核方案》,之后按照此方案,逐科检查各临床科室评审工作准备情况,并于12月底完成对全部临床科室的督导检查工作,为医院晋升三级综合医院做好准备。
评审办/杨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