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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用药注意事项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8-27

  妊娠期间胎儿与母亲同呼吸,共命运,为了胎儿的发育健康,此间用药要特别小心谨慎。许多条件能影响药物通过胎盘的速度和量,因而产生不同的后果。这些条件有:⑴药物的理化性质,如药物的脂溶性大小,脂溶性药物易通过胎盘;药物的Pka,通常弱碱性药物易通过胎盘,而弱酸性药物则不易通过;药物的分子大小也能影响药物的转运。⑵胎盘血流,血流增加时,也能增加药物通过胎盘的量。⑶胎儿对药物处置能力,如生物转化、排泄等,这可能影响胎儿接触药物的时间。⑷胎儿不同发育阶段对药物会有不同的反应。

  妊娠头3个月正是胚胎组织处于分配联合时期,胎儿的器官和系统尚未形成,无解毒功能,如服用某些药物就会渗入胎盘,影响胎儿的正常发育导致畸形。导致胎儿畸形的类别与接触药物时胎儿器官发育的阶段有关。神经系统在受精后1~25天,心脏在20~40天,四肢在24~46天最敏感,尤其在妊娠15~46天,受精卵在处于分化与组成,许多器官又在同一时期发育,胚胎细胞对化学药品特别敏感,因而有害药物趁虚而入导致许多器官畸形。妊娠3个月,胎儿除生殖器及中枢神经系统尚需进一步发育外,多数器官都已形成,此后的胎儿与成人对药物的反应基本相同,所以在妊娠头3个月,孕妇应禁用抗肿瘤药、抗癫痫药、性激素、四环素类抗生素、抗结核病药、抗精神失常药、磺胺类药,以及利巴韦林、甲硝唑、替硝唑等药物。

  妊娠4~9个月也是用药的危险时期,这时胎儿内脏系统基本形成,但有许多器官功能尚未成熟,而代谢与排泄药物的能力解毒功能很弱。在此期间应避免使用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和其他具有耳毒性的药物,这些药物能损害母子的耳迷路神经,引起听力障碍,导致先天性聋哑。磺胺类及其增效剂甲氧苄啶可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与血中血红素争夺血浆蛋白结合点,使血浆游离胆红素浓度增高,而引起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和核黄疸,故妊娠期不宜使用。妊娠晚期应避免应用皮质激素类、抗甲状腺药、口服降糖药、解热镇痛药、利尿药等。

药剂科/崔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