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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号注意事项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6-26

  1、首次就医的患者,请持身份证或医保卡先到制卡处办理相关手续。

  2、14岁及14岁以上的患者只能挂成人号;14岁以下患者挂儿科。

  3、医保患者必须持医保卡挂号交费,否则费用全部自费。

  4、前来就诊的医保患者须选择我院为定点医院,如未选择就诊费用全部自费。

  5、城镇居民(一老或无业)及超转人员在我院门诊就医时,须先在所选社区医院进行转诊,转诊成功后就医费用方可报销,否则费用全部自费(急诊除外)。

  6、工伤患者必须持工伤证和医保卡挂号就诊。

  7、初次就诊的患者需购买门诊病历手册,首次住院患者需建门诊大病历。

  8、各科专家号、专科号及普通号均挂号当日时段有效,过期作废。

  9、挂号报销票据在收费处交费时打印,如需退号请交回已打印的挂号发票。

  10、挂号凭证妥善保管,退号时交回。

  11、二层门诊挂号时间:周一至周五7:00-16:30,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7:30-11:30(上午半天门诊,只有普通号);急诊挂号收费时间:24 小时;儿科急诊挂号时间:8:00-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