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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公告

皮肤科新增紫外线光疗设备

  

发布时间:2012-11-1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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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紫外线光疗是当前皮肤病治疗的重要方法之一。我院最新引进德国Waldmann紫外线皮肤病治疗仪,采用波长为310-315nm,峰值311-313nm左右的窄谱中波紫外线(NB-UVB)作为治疗照射使用。紫外线照射到人体皮肤表面,被皮肤中的分子吸收,使其处于激发状态,产生相应的光产物,作用病变组织可引起一系列光生物学效应,从而达到治疗各种皮肤病的目的。该治疗方法在国内外临床使用中已取得肯定的疗效。

  适应症:银屑病、白癜风、带状疱疹、玫瑰糠疹、遗传过敏性皮炎、皮肤瘙痒症、MF等。

  禁忌症:儿童(12周岁以下)、年老体弱者及妊娠妇女;光感性疾病,特别是着色性干皮病、红斑狼疮及其它光敏感性皮肤病患者;皮肤有水泡或糜烂渗液较严重者;严重器质性疾病,尤其是活动性肺结核、甲亢、心肝肾功能衰竭者;黑色素瘤病患者或过去有黑色素瘤病史者;PUVA大剂量累及者、接受过放射线治疗患者;白内障或其他晶体疾病患者。

  以下情况治疗要慎重:黑素瘤病史或家族史;严重光损伤和以前使用离子辐射或砷剂者;免疫功能低下者。

  治疗过程:每周2-3次。需进行一段时间治疗,并逐步增加照射剂量。

  治疗反应:可出现皮肤干燥、轻度的瘙痒及黝黑反应,这些都是可以解决的。

  患者的注意事项:

  ★治疗中所有患者必须戴专用防护眼镜,只是闭上眼睛是不够的。一般的墨镜不能完全阻挡紫外线。

  ★年龄较小的患者最好有家人的陪伴。

  ★进行全身治疗的患者必须脱掉全部衣服,男性患者应遮挡生殖器部位,遮盖的形状、面积不能轻易变化。

  ★每次照射暴露的皮肤范围应一致或不断缩小,否则可能出现新暴露的皮肤有晒伤反应。

  ★每次治疗时与治疗仪的距离保持不变。

  ★患者接受各项紫外光疗治疗过程中应避免额外的日光照射。治疗当日外出时光暴露部位应使用SPFl5以上的防晒霜。

  ★如需使用外用药,应在照射后涂抹。紫外光治疗后不宜马上沐浴,以免减少紫外线的吸收。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建议银屑病患者治疗前泡浴或用5%的海盐泡浴,可使紫外线易吸收,提高疗效并可减少剂量。

  ★进行治疗期间,不宜食用酸橙、无花果、香菜、野菜、莴笋等光敏作用的蔬菜及四环素、磺胺、异丙嗪、冬眠灵、炔诺酮等具有光敏作用的药物。

  ★一般治疗后涂护肤剂,可减轻光毒反应,避免皮肤干燥的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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