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公告
2016年清明节期间工作安排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通知精神,现将医院清明节期间工作安排公布如下:
1. 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2日至4月4日(周六至周一),无调休;
2. 清明节期间上午有半天门诊,期间不出专家门诊。除正常门诊外,部分科室出诊时间安排如下:
医疗保健科: 4月2日
肾脏内科: 4月4日
风湿免疫科: 4月2日、4月4日
老年内科: 4月2日
康复医学科: 4月3日
中草药房配草药: 4月2日
高压氧科: 4月2日 、4月4日
激光整形美容科: 4月2日、3日、4日(全天上班)
皮肤性病科(皮科治疗): 4月3日
医学检验科: 除正常配合半日门诊外,4月3日全面开展化验项目
超声科: 节日期间检查项目与周六、日相同
心功能科: 节日期间检查项目与周六、日相同
3.体检科: 4月2日、4月3日、4月4日(叁天停诊)
产科门诊: 4月2日、4月3日、4月4日(叁天停诊)
门诊办公室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