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动态
放射人员复训工作
依据卫生部《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放射工作人员每两年需进行一次放射防护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复训的要求,以往复训工作是由区疾控和卫生监督所承办,从今年开始,复训工作将按照《放射诊疗许可证》管理归属来承担,我院《放射诊疗许可证》由市卫生局管理,因此我院复训工作首次由市级承担。医务处经过多方努力,终于争取到由我院自行安排复训,市卫生局负责安排专家讲课及监考。此次复训工作在12月10-11两日进行,共计59名放射工作人员参加,所有参加培训的同志自觉遵守课堂纪律无一人早退。
上一篇: 放射应急演练